为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精神,进一步优化教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强化部门考核,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奖惩分明的内部分配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部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一、考核范围
基础课教学部全体在编在岗及中长聘人员。
二、分配原则
(一)按劳分配原则。以考勤情况、业绩、工作饱和度、责任心、团队合作能力等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二)考核在先原则。奖励性绩效分配要遵循先考核后分配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能够量化的考核标准和办法,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满意度考核分配。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标准
依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每年按部门在编在岗及中长聘人员人数和人均奖励标准划拨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总额,按10个月进行考核(寒暑假除外)。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按照《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教职工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实行100分制。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
(一)全面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责任意识、劳动纪律、学术规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创新、参与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与业绩。专业技术人员圆满完成全年规定的授课工作量(具体内容按照《暂行办法》执行),且无教学事故发生、未出现教学质量评估整改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积满60分,发放人均年终奖励性绩效的60%。
全面考核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政策水平、廉洁自律、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实际承担及完成的岗位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管理人员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无重大工作失误或违纪违规行为,积满60分,发放人均年终奖励性绩效的60%。
(二)按照工作要求,教职工参与组织或参加学校、部门集体活动及各类竞赛等非授课类工作任务且效果良好的,每次(项)积3分;教职工于学期开学报到日及部门工作例会日打扫地面、桌面等个人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洁,经检查合格的,每次积0.4分;教职工参与完成其他临时性专项工作,具体分值由部务会研究确定。以上相关考核内容,个人年度考核奖励绩效积满40分,发放人均年终奖励性绩效的40%。
(三)教职工参加学校各级各类会议和其他各种集体活动,按要求进行签到考勤的,按照《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陕电大人[200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发放程序
按照《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年度考核奖励绩效分配细化实施方案》(陕电大人[2018]14号)有关发放程序执行。
六、本办法自2020年9月起执行。
基础课教学部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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