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自习时间为周日至周四19:30—20:30。
二、晚自习为完整教学的组成部分,要求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晚自习期间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保持教室、走廊安静。爱护公物,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同学主动关灯。
三、学生原则上在规定的教室进行晚自习,各班级要指定晚自习考勤员,做好晚自习考勤工作。
四、晚自习期间学生可以参加校内团学、社团组织的有关活动,但须事先告知班级考勤员。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晚自习者须事先向辅导员请假。
五、各辅导员要切实加强管理,按照职责要求不定期的进入班级检查学生晚自习情况,每日查看晚自习考勤记录,对学生缺勤情况要及时掌握,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及时与缺勤学生谈话,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六、各班可以利用晚自习时间安排讲座、学术报告、集体观看视频教育教学资源等活动,丰富学生学习生活。
七、辅导员可以有计划地利用晚自习时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晚自习成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的重要课堂之一。
八、学生晚自习期间如发生紧急事件,辅导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与值班员联系,同时向学院领导及时汇报情况。
上一条:基础学院召开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 下一条: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基础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