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语委,韩城市教育 局、语委,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属有关单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 通知》(教语用厅函〔2024〕2 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有关参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体悟中华优秀文化内涵,丰富文化思想实践,提升语言文化素养,激发文化自信自强。
二、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三、大赛分类和参与方式
(一)大赛分类
大赛分为四个赛项:“诵读中国” 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 赛)、“ 笔墨中国” 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 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
(二)参赛方式
参加诵读大赛和书写大赛的作品,由各市教育(语言文字工 作)部门、各高校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参赛。入围省级比赛作品 经省教育厅、省语委办评选后参加国家大赛,比赛方案详见附件1 、2。参加讲解大赛、篆刻大赛的作品,由参赛者自行登录国家大赛网站报名参赛, 比赛方案详见附件 3 、4。诵读大赛设立海外组,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自行参赛。
四、赛事平台
大赛官网:https://jdsxj.eduyun.cn。参赛者可通过官网报名参 赛、上传作品、查看赛事通知和名单公示、下载证书等。各赛项 赛程具体要求、工作安排等事宜均通过大赛官网发布。同时,可 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的微信公众号(zhjdsdgc )、抖音号、视频号和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等获取大赛相关信息。
五、奖项设置
大赛各赛项面向参赛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面向指导教师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面向各地教育(语言文字工作) 部门、工作人员、学校及相关赛事组织单位和个人设立优秀组织 奖(团体、个人),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纸质证书,其他奖项在大赛官网自行下载电子证书)。省级比赛对照国家大赛设立相应奖项,并为获奖个人颁发电子证书。
六、工作要求和有关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全力保障四项赛事有序开展,可依托省级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遴选推荐作品。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大活动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遴选工作,营造浓厚参赛氛围。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教师和学生踊跃参加。
(二)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赛项和各赛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办赛,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全办赛。
(三)参赛信息须依据大赛官网提示准确、规范填写。作品 标题、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作品及作品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
(四)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 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 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 国家语委关于深入实施“典耀中华” 主题读书行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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