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民宗委(局)、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团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 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 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各地、各高校要紧扣本届活动 主题,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 力度的战略部署,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要求,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 75周年等,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推普实践活动。教 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宣传、民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 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 色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引导社会大众广 泛参与,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学校语言文字规范 化达标建设、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扎实开展推普宣 传周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阵地作用和推 普示范引领作用。尤其是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省级中华经典 诵写讲基地要开拓创新,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 推普活动,加大宣传展示力度,发挥基地学校在促进人的全面发 展、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 作用。
三、严守各项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创新、节俭举办各项活动。要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 融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一阵风式活动,促进推普工作的广泛 性、持续性、实效性。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各地、各高校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含文字、图片、活 动亮点、典型案例等)电子版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前、9月 23日前发送至省教育厅语工处邮箱jytygc@163.com。
上一条:陕西开放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第 27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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