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现就加强学校2021年暑期及秋季开学前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1、暑期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好所辖人员每日“钉钉签到”制度,精准掌握人员日常流动状况,做到非必要不出省,倡导非必要不出市,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要坚持科学佩戴好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经属地疾控部门确定的密接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部门。
2、秋季开学返校管理。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结果为准)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校,应自觉完成开学前西安市居家隔离14天防控要求,正式上班时间经同意后方可入校;对从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和西安市外,省内其他市区返回的所有教职员工,应落实好开学前14天西安市本地健康监测,做好体温检测记录与“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在依法依规,自愿、知情、同意、免费接种的前提下,本着“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完成疫苗接种保障工作。特别是参与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赛事志愿者服务的教职员工,更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建立安全免疫屏障。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部门(学院)在秋季开学前,认真排查、掌握所辖教职员工暑期行程动态,暑期出省清单以钉钉审批为准,未抄送至人事处相关负责老师的视为未审批,如存在未经审批出省的不得瞒报;经审批同意出省已取消行程的,在“排查表”(附件1)备注栏标明。
2、由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在“排查表”备注栏标明是否已执行居家隔离14天。秋季学期开学时还应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班上课,坚决杜绝带病返校。
3、自8月10日后,无论出省与否,未按要求返回而延期在西安市以外的省内、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的,按返达西安市次日起计算,须满足14天观察期后方可进入学校上班。延返经审批同意的一律按事假办理;未经审批同意的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秋季开学前,请各部门(学院)提交所辖教职工“国务院防疫行程卡”、“西安市民一码通”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需有接种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如未接种说明原因)截图,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以教职工姓名命名;填报《2021年暑假期间教职工行程动态排查表》(附件1)、《教职工暑假期间钉钉签到异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原7月5日人事处发布的通知中《教职工暑假期间行程动态排查情况汇总表》不再提交;分类打包未出省、出省教职员工两类文件夹,于8月24日当天17时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签字盖章纸质版与8月25日上午11时前报人事处备案。
请各部门(学院)严格遵照西安市最新疫情防控措施约束所辖教职员工,共同筑牢学校疫情防控屏障,持续巩固学校防控工作成效。
报备电子邮箱:390497095@qq.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佳妮199299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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